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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項服務收費一覽表修訂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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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行依主管機關及開戶總約定書第一章第一節一般約定事項第十二條等規定,修改本行各項服務收費一覽表,並自中華民國107年6月1日起生效。修改項目如下:
收費項目 |
收費計價單位 |
收費金額 |
臺幣支票 |
拒往、結清後申請兌付票據 (指定付款) |
每張 |
NT$ 200 |
臺幣支票掛失 |
每份申請書 |
NT$ 150 |
外幣光票託收 |
一般外幣支票 |
每張 |
本行客戶:NT$ 800 非本行客戶:NT$ 1,200 (每張) *國外託收處理費用視國外各家銀行之規定,概由委託人負擔 *以國際快遞寄送託收支票等文件時,依據付款行所在地另行計收運費:日本、澳大利亞、新加坡、香港每次費用為NT$360, 英國、加拿大、美國每次費用為NT$600, 其他國家/地區每次費用為NT$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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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旗(台灣)銀行 敬啟 中華民國107年3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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